《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浏览量:          时间:2019-05-31 01:26:59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现将《四川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予以发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办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四 川省税务行 政处罚裁量基 准(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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