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规范性文件
  • 法律法规
  • 标准下载
  • 中央文件
  • 省级政策
  • 市级政策
  • 涉税政策
  • 标准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集标数字资源网> 税收法规及税务政策> 税总货劳发〔2026〕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

税总货劳发〔2026〕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

时间:2026-09-03 本文链接: //www.0798ci.com/tax/274505.html
启标文库-一个优质的标准下载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








税总货劳发〔2026〕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落实落细《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年第74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服务,规范业务办理,现就离境退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离境退税无纸化办理要求,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为实现离境退税的无纸化办理需求,税务总局积极推进离境退税服务智能化升级,实现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退税物品销售发票的电子信息在线流转,支持离境退税全程无纸化办理。购物开单环节,支持退税商店向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电子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电子发票等资料(以下称电子资料);验核环节,对于系统提示需验核的,海关凭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退税物品及电子资料即可开展线上验核,对于系统提示免于验核的,海关无需验核;审核环节,代理机构凭有效身份证件及电子资料即可线上审核办理退税;税务结算环节,代理机构可留存电子资料。若境外旅客有获取纸质离境退税资料的需求,退税商店应予以提供。

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境外旅客及时准确掌握离境退税无纸化办理流程;要深化对退税商店及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细化业务标准与操作规则,切实保障离境退税无纸化办理各环节有序衔接、高效运行。

二、优化“即买即退”办理流程,助力异地业务互认

为推动“即买即退”异地通办,在风险可控、业务合规、跨区域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税务总局通过信息系统配置优化“即买即退”业务流程,支持代理机构在退税商店开单后线上审核退税。自2026年9月1日起,退税商店开具“即买即退”申请单时,可通过上传境外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开单地代理机构在线完成离境退税资料审核;离境地代理机构对境外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并按现行规定办结退税。

各地税务机关要会同行业监管部门推动代理机构间业务协同互认,积极引导各代理机构规范提供“即买即退”服务,进一步提升购物退税体验,助力打造更便捷的购物即退税消费场景。

三、推进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拓宽离境退税购物渠道

为丰富离境退税服务场景,税务总局积极推动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工作,支持具备乐企平台对接能力的退税商店通过线上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境外旅客销售退税物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各省级税务机关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网上商店离境退税试点,有试点意愿的地区可依据退税商店申请选取1-2家试点商店,依托税务总局统一标准的系统接口和技术规范,做好离境退税网上商店与乐企平台等系统对接,保障线上线下退税业务标准统一、流程一致、办理规范,有序拓展网上购物离境退税服务场景,满足境外旅客多元购物退税需求。

四、推广全国离境退税服务码,提高办理智能化水平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旅客办理离境退税,税务总局依托已上线运行的离境退税信息录入二维码,拓展形成全国通用的离境退税服务码,支持境外旅客扫码录入信息办理离境退税,并在线查看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离境退税办理进度、资金退付情况。购物开单环节,退税商店可通过扫码自动采集境外旅客预录信息,实现高效快速开单;海关验核和代理机构审核环节,均可通过扫码调取境外旅客的离境退税申请单,按规定办理离境退税业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优化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离境退税服务码推介应用;推动离境退税服务码相关标识全方位布设,覆盖退税商店、海关、代理机构办理现场及商圈、景区等重点场所。积极引导退税商店鼓励境外旅客扫码体验,协助操作、解答疑问,提升离境退税服务码的使用范围和频率。

五、强化离境退税风险防控,确保业务合规办理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准确把握《通知》部署要求,在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规范退税商店业务办理,强化合规意识。对参与或组织套代购、走私回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退税商店,一经发现,终止其退税商店备案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深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套代购、走私回流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守法、公平、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助力入境消费市场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7月13日



感谢您的捐赠



最新政策
  • 2026-09-03《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4号)
  • 2026-09-03税总货劳发〔2026〕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推动政策规范落实的通知》
  • 2026-09-0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 2026-09-0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
  • 2026-09-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
  • 2026-09-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7号)
  • 2026-09-03《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公告第1048号)
  • 2026-09-0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
  • 2026-09-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
  • 2026-09-03《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23号)
相关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二十二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14号)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 人社厅发〔2026〕3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对所得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7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能源资源行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2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6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23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26号)
  • 联系电话:0371-60275782
  • 邮箱:vios@waizi.org.cn
  • 豫ICP备2025123545号-1
  • 版权所有 © 郑州集标数字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