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政办发〔2018〕23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6 01:55:24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8〕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5日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就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提出如下方案:

 

一、学法时间

 

原则上每月最后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法,学习时间每次约30分钟。

 

二、学法内容

 

(一)公共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二)专业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组织形式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市政府法制办组织配合;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实施各自学法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学法前印制法律文本单行册,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统一发放,全市同步学习。

 

2.坚持“谁执法、谁讲法”的原则,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学法方案内容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准备,整理辅导资料,印发与会领导。

 

3.负责讲法的相关部门,要切实吃透每部法律的核心要义,以典型案例为线索,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杜绝面面俱到、照本宣科。

 

4.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形式,切实加强区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工作。

 

 

 

附件:

 

2018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表

序号

学法内容

主讲单位及人员

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市政府法律顾问

1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市环保局

2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市规划局

3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4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5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市政府法制办

6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市财政局

7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市国土局

8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9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市财政局

10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市政府法律顾问

11月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市监察委员会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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